一、私房租赁期间,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,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。
二、私房租赁期间,租赁当事人死亡的,应按以下方式处理:
1、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,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;
2、承租人死亡的,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,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。协商一致的,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;协商不一致的,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,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。
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、扩建、拆除重建,致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,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。
OK范文网 版权所有 @ 2003-2007 未经许可 不得翻录 备案编号:豫ICP备06014648号站长:小飞虫 QQ:19383353 QQ群:327048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