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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处腐败案件的第一线,接触违纪违法的社会阴暗面多,受拉拢和腐蚀的危险性也比较大,要想做到严格执法执纪、秉公办案,一身正气、两袖清风,就必须规范言行、端正“五官”。 “嘴”不能歪。纪检监察干部的嘴,要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积极宣传宪法和法律,在任何场合、任何时候都要敢于讲真话,维护法律的尊严。要时刻管住自己的嘴,凡是有利于党、祖国和人民的话,凡是符合法律的话,就理直气壮地讲;凡是不利于党、社会和人民的话,凡是违背法律的话,就坚决不讲。同时,在与他人交往时,也要管住自己的嘴,不该喝的酒不喝、不该吃的饭不吃、不该抽的烟不抽,以防嘴“歪”。 “眼”不能暗。纪检监察干部的眼睛,必须明亮,要善于识人看人,察微析疑,明辨是非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,要让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达到认定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、是非责任明晰、适用法律准确,就必须有一双能够明察秋毫的慧眼,此外还要练就察微析疑的本领。察微就是要善于见微知著、明察秋毫;析疑就是要善于发现疑点、分析疑点、抓住要点。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后,总会露出一些蛛丝马迹,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善于发现问题、揭露问题,于细微之处辨是非、明真理。 “耳”不能偏。纪检监察干部的耳朵,要能听取来自不同方面的声音,不能偏听偏信。在办案中,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听取举报人的意见,也要听取被调查人的意见;既要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,也要维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。要善于倾听群众呼声,了解群众疾苦,充分运用纪检监察职能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。同时,对于群众的批评和意见,要本着“有则改之,无则加勉”的态度,认真听取、虚心接受、积极改进,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。 “手”不能伸。纪检监察干部的手,必须是一双干净的手,可以自觉抵御各种诱惑。要做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,就必须正确处理好法律与权力、法律与金钱的关系,绝对不能以权滥法、以钱卖法,做到不贪于财、不徇于情、不苟于利。要抵制诱惑,不义之财坚决不取、公家的便宜坚决不占、群众的利益坚决不损害。只有时刻做到淡泊名利,耐得住寂寞、守得住清贫,不该伸的手坚决不伸、不该拿的坚决不拿,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。 “腿”不能短。纪检监察干部的腿不能短,要深入到群众中去,认真做好调查研究;要站在纪检监察工作第一线,勇于创新、善于创新。纪检监察干部的腿不能短,更要求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在社会生活中站稳立场,遵守党纪国法,严于律己、宽以待人,努力为群众办实事、办好事,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。 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“五官”端正,基础在于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。不仅要努力学习,加强党性锻炼,提高理论素养和法律水平,还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主观世界,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、地位观、利益观,常修为检之德、常思贪欲之害、常怀律己之心,增强权为民所用、情为民所系、利为民所谋的自觉性,切实做到立检为公、执法为民。 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“五官”端正,关键在于自省自律,常照镜子。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,都能做到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,管住自己的嘴、管住自己的手、管住自己的腿,坚决抵御各种落后思想和腐朽文化的侵蚀,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操,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。在“生活圈”、“交际圈”、“娱乐圈”中,提高自控能力,过好名利关、金钱关、美色关;在家庭生活中,做到尊老爱幼、量入为出、勤俭持家;在人际关系中,讲道德、讲原则、讲人格、讲正气,谨慎交友。 对那些“五官”不端正、管不住自己、在工作生活中不自省、不自律,热衷于灯红酒绿、沉湎于低级趣味、丧失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的人,必须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。 (本文系jw3s根据2007年11月13日《检察日报》发表的《做个“五官”端正的检察官》改写,原文作者系山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严奴国 ,特向原文作者鸣谢) |